" quality="High" pluginspage="http://www.macromedia.com/go/getflashplayer"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997" height="110" scale="ExactFit">
首页 走进湖南 政府领导 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 旅游 长株潭两型社会 公务员邮箱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州报送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机构职能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
电话:2212460
  其他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商务厅
省经济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
省监察厅
省卫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信息产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文化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审计厅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地方税务局
省环境保护局
省广播电视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旅游局
省粮食局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物价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省参事室
省新闻出版局
省法制办公室
省宗教事务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农办
地方金融证券办
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交警总队
省扶贫办
省口岸办
省知识产权局
省移民开发局
省经协办
省国税局
长沙海关
省通信管理局
省煤炭工业局
省政府新闻办
省气象局
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省地震局
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省档案局
省文物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局
省石油化学工作管理办公室
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省盐务局
 
机构职能 部门领导 工作规则 岗位责任人 部门文件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http://ldt.hunan.gov.cn/)承办厅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厅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厅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提案办理、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厅新闻宣传工作,汇集和编发劳动和社会保险政务信息;负责行政后勤、保卫工作。
  拟定申报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立法规划,组织起草、送审、修订、清理劳动和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初审厅发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负责省直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及其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审查;监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委托的事业组织行政执法情况;承办厅机关法律事务,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咨询工作,管理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及资格认证;负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颁证工作。
  编制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承担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负责全省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和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宣传教育工作;管理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及国际援助、贷款项目;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等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综合汇总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申报和分配核拨;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厅属国有资产的管理。 
  拟定全省城乡劳动者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省国有企业解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拟定基本生活保障中央补助资金、省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分配方案;拟定就业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划;拟定全省和区域性劳动力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外出人员务工卡和外来劳动力就业证;按分工对本省公民国(境)外就业和国(境)外人员来湘就业进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的全省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分工拟定“农转非”招工政策;审核招工、招聘广告。拟定全省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审定省直管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全省各类技工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指导全省技工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工作;拟定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队伍和教材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综合管理全省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和社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及政策;评审“湖南省技术能手”。  
  拟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承办在长中央、省属单位和外资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和集体合同审核登记;拟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处理、企业经济性裁员政策;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全省企业劳动管理工作;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制定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并审核发布;拟定全省企业职工惩处的基本准则;参与国家和省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拟定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全省外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制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及管理办法,审核省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展开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
  拟定全省劳动争议处理规则,指导全省劳动争议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负责全省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的考核认定、颁证工作;承办在长中央、省属、外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并指导全省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承办厅信访工作和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定全省养老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及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计划;拟定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移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拟定补充养老保险的规则与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拟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制度和审批办法,负责全省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认定、管理工作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参与制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法规;负责省直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省直管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核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拟定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政策及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全省定点医疗结构、定点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省直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价格、组织拟定伤病医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拟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构管理规则;按分工承办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研究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规范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政策、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则;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并对期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审核各项社会保险省级调剂金分配方案;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期承办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厅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厅管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结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有关工作;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出国审查和报批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湖南省就业服务局,是承担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省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城镇街道和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的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
 二、指导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训练中心和企事业举办的职工培训中心工作,组织城乡初次求职的劳动者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专业转岗训练;承办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训练中心的资格核准和年检。
 三、指导全省劳服企业工作;组织劳服企业的年度资格审查,产权界定工作;对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兴办的劳服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 四、在厅统一组织下,编制全省就业经费的预算、决算,承担全省就业服务、就业训练和失业保险信息统计的汇总、上报。
 五、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湖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是承担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属处级事业单位,归口省就业服务局管理。 
  主要职能
 一、指导全省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结构的业务工作。办理供求职等记,组织招聘洽谈,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
 二、指导全省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建设,发布用人单位的职业需求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承办职业介绍统计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 三、负责劳务输出、输入及劳动事务代理业务。
 四、组织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 五、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湖南省劳动保障培训中心,是承担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培训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属事业单位,归口省就业服务局管理。
  主要职能
  一、承办劳务输出人员上岗前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全省特种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业务培训和省直单位再就业培训工作。
 二、承办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和技工学校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
 三、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湖南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是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事务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 一、指导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的管理工作。承办省直管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
 二、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 三、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承担省直管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发放化发放管理服务工作。
 四、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内部审计。负责省直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 五、在厅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工作。
 六、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是经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事务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 一、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的管理工作。承担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事务。
 二、受厅委托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划的拟定工作。
 三、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指导全省和经办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 四、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
 五、在厅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工作。
 六、承办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是经办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事务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 一、指导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事务的管理工作。承担省直管单位(含铁路、电力等行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事务。
 二、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事务的流程及相关管理工作。
 三、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工伤和职业病诊断标准、伤残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病指导、监测执行情况。
 四、拟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对帐制度及统筹基金的事务管理规范,指导统筹基金的归集工作。
 五、参与拟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订立和执行有关协议的工作规范并监督实施。
 六、在厅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财务报表,承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工作和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工作。
 七、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湖南省农村养老保险中心,是组织指导农村养老保险事务管理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 一、指导农村养老保险事务管理工作;拟定经办农村养老保险事务的流程。
 二、协助指导筹集、支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 三、参与农村养老保险整顿和规范的有关工作。
 四、参与拟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清理整顿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清退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集中在省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内部审计。负责省直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 五、在厅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承担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工作。
 六、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省技工培训教学研究室合署办公,是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 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培训质量评估的组织实施,地方性职业技能标准的具体实施,职业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
  二、拟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资格条件标准和督导评估标准,拟定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等职业培训机构的督导评估标准,参与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督导评估工作。建立、管理省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提供鉴定试题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试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三、承办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督导员资格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承办全省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技能鉴定的信息统计工作。
  五、承办省职业培训学会、技师鉴定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统计信息中心,是承担劳动统计信息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系统设计方案。
  二、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准入程序并组织实施,组织并参与各业务系统计算机软件开发。
  三、承办省本级网络的运行、维护、安全保密工作和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网上信息发布、安全保密及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工作。
  四、具体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五、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行政委托事项。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湖南省 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0618号   联系电话:0731-2214481 2213250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